參加工作30多年來,吳曉娟憑著對法官職業的忠誠熱愛,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,忘我工作,秉公執法,自創“吳曉娟工作法”,刑事案件審理中主動與被告親屬談話,促使被告及其親屬積極配合庭審工作,正確對待裁判結果,積極改造。日常工作中,她熱忱地為他們提供法律咨詢,真誠的為他們排憂解難,平等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辦理各類案件1500余件,無一錯案,無一纏訴上訪案件。1999年,吳曉娟同志身患重病,住院接受化療,為了不耽誤工作,她總是剛化療結束就返回到崗位上,住院兩個多月,未耽誤過一起案件的審理工作。
吳曉娟同志扎根基層,愛崗敬業,鉆研業務,服務群眾,吃苦耐勞,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貢獻,是基層黨員學習的榜樣。她規規矩矩做人,始終對法律心懷敬畏的精神,愛崗敬業、無私奉獻的事跡深深地感染著身邊的人。 |